大美非遗·文化传承

我的购物车>

全部产品分类

广东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19-08-07 15:26:34

大美非遗-新华社广州7月27日电(记者周颖)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近期联合印发《关于我省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政策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此前《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指出,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充分利用中央授权顶格减征,该项减费政策实施后,预计2019年下半年全省可为相关企业减轻负担约7亿元,2020年至2024年每年可减负约14亿元。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观点、图片、文字、视频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果本站有涉及侵犯您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的内容,请联系我们(0536-8337192),我们会立即审核并处理。

上一篇:第七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进入倒计时

下一篇:“青春芒果节”如何奏响主旋律的青春之歌

购物车

我的收藏

我的足迹

联系客服

二维码

返回顶部

购物车

X

0件商品
共计:¥0.00

去购物车结算

我的收藏

X

我的足迹

X

联系客服

X
24小时随时解答您的各类咨询,打今儿起,你再也不用等!
商城电话客服
13793659276
商城QQ客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