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非遗·文化传承

我的购物车>

全部产品分类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公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类)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2019-07-11 14:35:59

省文化厅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省各地及省直各相关单位申报的传统医药类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类)推荐项目名单,现将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按照《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办法》(吉文发〔2011〕294号)的相关规定,2015年,省文化厅部署开展了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2016年,省文化厅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省各地及省直各相关单位申报的传统医药类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类)推荐项目名单,现将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向省文化厅非遗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联系人:袁媛;联系电话:0431—85614108。特此公告。附件: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类)推荐项目名单吉林省文化厅2016年12月5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观点、图片、文字、视频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果本站有涉及侵犯您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的内容,请联系我们(0536-8337192),我们会立即审核并处理。

上一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成都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丽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点的公示

购物车

我的收藏

我的足迹

联系客服

二维码

返回顶部

购物车

X

0件商品
共计:¥0.00

去购物车结算

我的收藏

X

我的足迹

X

联系客服

X
24小时随时解答您的各类咨询,打今儿起,你再也不用等!
商城电话客服
13793659276
商城QQ客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