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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直播、电商平台等领域版权保护

2022-01-07 17:15:26

      「本文来源:人民邮电」

      版权保护无小事。“十四五”时期,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文化的基础资源、创新的重要体现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文化强国、知识产权强国进程中,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显著。国家版权局近日印发《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要推动新业态新领域版权保护,将网络领域作为版权保护主阵地,加强网络直播、电商平台等领域版权保护。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数量跃升向质量提高转变。不断完善版权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积极促进版权创造和运用,有效应对版权新问题、新挑战,持续提升全社会版权意识,推进版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版权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尤为重要且迫切。《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加速业态升级,市场体量增长超过一倍,年复合增长率近25%。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1847.3亿元,同比增长23.6%。  

      《规划》提出,将网络领域作为版权保护主阵地,不断提升版权管网治网能力。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发运用,加大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的版权保护力度,完善体育赛事、综艺节目、网络直播、电商平台等领域版权保护制度。依托国家版权监管平台,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和监管对象,深入开展对新型传播平台的版权重点监管工作。支持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运用,充分利用新技术创新版权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有效性和精准度,提升版权保护水平。加强对版权治理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与监管,完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快速反应机制。  

      《规划》要求,要加强版权执法协作,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指导,有效发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版权执法职能。加强与工信、公安、海关、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巩固加强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推动版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在案件多发地区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建立健全版权案件分流制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强数据管理和有效应用,提高衔接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规划》提出,到2025年,版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版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版权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大幅提高;版权执法监管不断加强,版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版权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版权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版权涉外工作深入推进,在国际版权体系中的话语权、传播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版权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尊重版权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版权营商环境明显优化,版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保持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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